机构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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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资产管理科职责(人员:何耿明、夏明敏、季节、蒋芳芳)

1.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、考核指标;

2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、房产管理;

3.负责编制资产配置标准;

4.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验收入库、保管、发放、清查、报废、报损、调剂、维修保养等工作;

5.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各类统计工作,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。

二、后勤管理科职责(人员:金航军、陈睿、蒋薇、朱方、吕美霞)

1. 结合学校发展决策,提出学校后勤服务需求和配套设施建设的意见;

2. 负责学校保洁、绿化、疾病防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、应急预案、实施方案;

3. 负责校园环境、文化景观、生活服务设施等管理工作;

4. 负责爱卫工作;

5. 负责学生公寓门卫的管理;

6. 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管理;

7. 负责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工作;

8. 负责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;

9. 负责制定维修改造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维修服务标准、要求、内容等;

10. 负责零星维修工程的立项、管理、实施、保修以及对建筑物的维护;

11. 负责学校能源使用政策和节能措施的制定,推进节约型校园的建设;

12. 负责学校高压配电房、蓄水池、避雷设施、特种设备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和安全工作;

13. 负责学校空调、下水管道、化粪池的维修维护、检查清理等。

三、工程管理科职责(人员:黄向明、高文生)

1.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和校舍建设需要,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;组织使用单位参加编制建设项目的计划(设计)任务书,经学校批准(重点项目需报上级审批)后,作为建设项目的设计依据;

2.根据上级批准的总体计划任务书或单项工程计划(设计)任务书,办理征地、拆迁、地质勘探、规划设计许可证、施工方案申批;组织委托设计,向上级申报设计方案、扩初设计和概算;根据批准的扩初设计和概算,组织施工图设计;

3.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设计图纸,办理开工审批,办妥投资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,做好“三通一平”等基建准备工作;

4.按招标投标法规定,组织限额内项目施工招标,确定施工队伍,签订施工合同,组织技术交底,委托工程管理、质量监督。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,协调建设中的矛盾,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。组织竣工验收,办理财产交付使用手续;

5.根据批准的单项工程概算和年度财务计划,编制用款计划;办理工程预算初审和决算的送审;办理工程款的拨付、结算;按规定填报统计、财务报表。

6.按工程需要和合同,组织设备、材料的订货、采购、提运、保管和供应,办理货款结算;

7.按基建资料归档的要求,做好基建项目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程后期工作;

8.做好已竣工工程保修期内工程的回访、保修工作,协调施工单位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,办理维修保证金的退扣结算。

四、膳食科职责(人员:楼忠兴、蒋薇、蔡倩倩)

1.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做好食品安全工作;制定和完善食堂各项规章制度,并监督检查落实;

2.负责学生食堂的监管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

3.负责教工食堂管理,不断提高膳食服务质量;

4.负责食堂“明厨亮灶”“阳光厨房”工作;收集师生对膳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整改;

5.负责食堂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

6.负责做好食堂各项考核工作;对接上级监管部门的工作检查及业务指导。

五、预防保健科职责

1.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工作;

2.负责医务室管理,做好常见病诊疗工作;

3.做好师生常见传染病的防控工作;

4.协助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;

5.配合学生处做好新生体检、毕业生体检工作;

6.做好学校环境、食品、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;

7.对接上级监管部门的工作检查及业务指导;

8.配合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。